西貢鯨魚|布氏鯨去年遭船撞死 漁護署料大型商用船𠝹過鯨魚身體

社會

撰文: 吳穎嵛

發布時間: 2024/07/19 16:21

最後更新: 2024/07/19 19: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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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黎堅明交待去年西貢鯨魚最終擱淺報告。(朱永倫攝)

西貢水域去年7月中旬出現布氏鯨,約兩星期後被發現死亡。漁護署保育海洋哺乳動物專家小組今(19日)舉行會議,向專家小組匯報布氏鯨的死因調查結果。署方表示,布氏鯨的傷口較大,並非由漁船或釣魚舢舨造成,估計鯨魚被較大型商用船隻𠝹過其身體。

署方在會上多次形容事件屬不幸意外,漁護署署長黎堅明承認「有好多嘢可以做得更好」,建議修訂修訂有關法例,賦予漁護署署長更多權力應對特殊情況,包括臨時限制指定水域內船隻的活動,期望未來出現同類事件時可做得更好。

死亡前4日已無觀鯨活動、估計由大型商用船隻造成兩傷口

漁護署去年委託海洋公園保育基金,及兩位來自澳洲及西班牙專家調查有關事件。專家小組指,布氏鯨於去年7月30日早上至31日早上期間,被一艘快速行駛的船隻撞擊,傷及其背部和脊椎導致其即時死亡。報告指,無法確定有關船隻的種類,但在發現布氏鯨死亡前4日已沒有發現任何觀鯨活動;又指漁船一般不會如此高速行駛,加上配備舷外發動機的釣魚舢舨及快艇不會造成如此大的傷口,故認為有關傷口較大可能是由其他類型的船隻造成。

保育海洋哺乳動物專家小組主席梁美儀相信,該船隻附有雙螺旋引擎,為較大型商用船隻,同時在鯨魚身上造成兩個分別長56及90厘米的傷口。他又指,「人有惻隱之心,唔會刻意撞動物」,估計船隻在漆黑環境下未能看到鯨魚,未能避開引致意外。

監察船隻在入黑後離開 鯨魚其後死亡

報告顯示,署方在7月13日、即收到有鯨魚出沒報告開始,已即時在相關海域巡邏。不過,卻在半個月後、即7月29日才在牛尾海設管理區實施強化巡邏及選擇管理措施,其後分別於7月29日及30日都勸喻了六艘船離開;鯨魚最終在7月31日死亡。

署方指,7月29及30日均在早上開始巡邏,至傍晚才離開。被問到署方是否有疏忽、導致鯨魚於有關部門離開海域後不足一日後死亡,署方回應,管理區內的監察船隻在入黑後離開,是由於晚上能見度低,海上漆黑一片,作用不大。

漁護署署長黎堅明建議修訂《野生動物保護條例》,賦予漁護署署長更多權力應對特殊情況,包括臨時對指定水域內船隻的航行或活動,施加限制或控制,並決定該水域的位置和大小。他指,今年第3季會將修例建議提交予專家研究並制訂法例,再交立法會討論。

黎堅明:好唔開心、好可惜

黎堅明就今次事件「覺得好唔開心、好可惜」,惟希望市民明白,鯨魚進入香港水域時未必是最好的狀態及情況,海洋生物行為模式,及在海上做的行動均有很多複雜性;署方在發現鯨魚後,已立即派員監察情況,並逐步修改管理措施,將人為滋擾減到最小。

黎堅明承認,「有好多嘢可以做得更好」,稱去年9月,香港海域再出現一條侏儒抹香鯨時已採取應變機制後,成功離開香港,期望加強有關措施後,未來出現同類事件時可做得更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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